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揮發性有機物的吹掃捕集/氣相色譜-質譜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海水、地下水、地表水、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57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。
若通過驗證,本標準也可適用于其他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。
當樣品量為 5ml 時,用全掃描方式測定,目標化合物的方法檢出限為0.6~5.0μg/L,測定下限為2.4~20.0μg/L;用選擇離子方式測定,目標化合物的方法檢出限為0.2~2.3μg/L,測定下限為0.8~9.2μg/L。詳見附錄 A。
HJ 639-2012 水質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吹掃捕集/氣相色譜-質譜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