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、工業廢水和海水中總氮的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。
本標準的附錄 A 為資料性附錄。
本標準是對《水質總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》(HJ/T 199—2005)的修訂。
《水質總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》(HJ/T 199—2005)首次發布于 2005 年,起草單位為上海寶鋼工業檢測公司寶鋼環境監測站。本次為第一次修訂,主要修訂內容如下:
——增加了總氮的定義、試樣的制備、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、廢物處置以及注意事項等內容;
——刪除了氣液分離裝置的描述、無氨水的制備等內容;
——修改了方法適用范圍、規范性引用文件、方法原理、試劑的配制、樣品的采集和保存、校準曲線的類型和建立、結果計算與表示;
——完善了干擾和消除、光源類型、載氣類型、試樣的制備;
——細化了儀器參考條件。
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,《水質總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》(HJ/T 199—2005)廢止。